2013年末,全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的信贷类投资规模达2.53万亿元,除股票、债券外的其他类投资规模达6.44万亿元,均比2011年末增长了近1倍。以湖南为 例,2013年末,非标资产投资占买入返售、投资资产比重达33%,占理财产品余额比重达39.4%,61.2%的非标投资理财资金投向公路、铁路、水利、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此类业务快速发展中存在运作不规范、监管套利、资本约束不足等问题,不仅在微观层面上加大银行经营风险,更在宏观层面上造成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经济杠杆率与社会融资成本的攀升。
从资产端看,非标债权融资业务主要有三大类模式。一是委托贷款(委托投资)模式。其运作方式主要是:用理财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投资委托人指定项目、投资北京金 融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委托债权项目(实践中多是总行将企业融资需求做成委托债权投资产品在金交所挂牌交易,总行理财资金作为委托人摘牌,由该行借款人所在地分支机构充当受托人,代为发放委托贷款)。
二是银信、银证、银保合作模式。常见的运作方式包括:用理财资金发放信托贷款;投资于财产(权利)收益权类 信托计划(以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财产或权利的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起的信托计划);投资股权质押担保并带有回购协议(由融资企业或股权持有者提供,并回购或处置)的信托计划;认购“优先—次级结构化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相较认购次级份额的投资者,银行理财资金承担较低的市场风险并拥有优先投资收益分 配权;银保合作模式中,保险资金投资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等成立债权投资计划,由商业银行提供担保。
三是资产收益权模式。银行以理财资金直接投资于企业 所拥有的特定项目或资产收益权(比如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到期通过出让企业回购,或第三方收购实现投资退出。 |